如果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那么工作时间又有什么规定呢,相应的休息时间和加班工资又怎么计算呢?请看这期阿亮、老严、小羽三人在一起的对话吧! 阿亮:“现在好的销售真难找,年底业绩差的都被老板辞了。” 老严:“那倒是额,智商情商都不能低。” 小羽:“我有个朋友就是做销售的,他常常会跟我抱怨,平时工作时间一直超过8小时,但加班加点却没加班费拿。” 阿亮:“像销售这类岗位工作时间弹性很大的,是无法按照每天8小时标准工时制来衡量的,根据岗位性质的特殊性,单位一般都会去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经批准后,该岗位的职工每周须保证一天的休息,不受每天或是每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也没有150%或200%的加班工资,但须合理弹性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小羽:“恩恩,不过,法定节假日加班还是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的!” 老严:“补充的非常好,小羽有进步啊!” 小羽:“我可是有好好学习过,再也不能犯上次法定节假日补休的低级错误了。” 阿亮:“瞧这学习的劲头,离你成为资深大师的目标指日可待啊!” 小羽:“哈哈,其实我更想安静地做个美男子。” 老严:“。。。这画面太美我们不敢看!” 阿亮小提示: 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部发(1995)309号] 2、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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