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特殊员工管理 >> 文章正文
“三期”内,单位可以降低工资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问:我是单位员工,产假结束后回单位上班,原岗位原工作内容,个人也没有不胜任的情况产生,请问单位可以以哺乳期为由降低我的工资吗?

  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江苏省各地劳动保障监察..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法定节假日3倍加班工资..
·江苏省高院劳动争议案件..
·加班能否安排调休,不支..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
·员工保密协议核心内容
·2021年泰兴市工伤赔偿项..
·年休假的工作年限如何确..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